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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切实履行《献血法》

1998-09-19 来源:光明日报 陈光曼 我有话说
李岚清致信施行《献血法》电视电话会要求

认真学习切实履行《献血法》

陈光曼

本报北京九月十八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在致全国动员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电视电话会议的信中要求,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响应国家号召,带头参加无偿献血,广大公民也要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切实履行《献血法》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

李岚清指出,《献血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医疗用血事业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我国血液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法制管理的新阶段。《献血法》的实施,是党和国家关心群众疾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对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李岚清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保证《献血法》顺利实施。要提高对《献血法》立法意义的认识,带头认真学习《献血法》,形成政府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局面。要认真研究落实《献血法》规定的采供血机构的建设和各项采用血的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依法行政的管理能力,加强执法力度。各级工、青、妇等组织也应结合精神文明建设积极配合做好献血工作,保证《献血法》的顺利实施。希望我们各级健康适龄的领导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卫生部长张文康在讲话中要求卫生部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履行《献血法》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把献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无偿献血当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

会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输血协会向全国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各界妇女、红十字会会员及广大输血工作者发出无偿献血倡议书,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用爱心去营造一个充满“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美丽家园。

《献血法》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今年十月一日起将在全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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